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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楼是卖贵重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,比如自行车、缝纫机、手表、收音机、糖茶烟酒、雪花膏、卫生纸之类。
陆砚泽到地就拉人去买三转一响,说是当初结婚仓促,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,现在通通给补上,别人有的东西自己媳妇都得有。
林早早没让都买,首先东西不好带回去,其次,有的东西不必要,就像缝纫机,她不会做衣服,就算弄回去放在家里也是在角落吃灰生锈的下场。
陆砚泽说,买好先寄存在这,等明天找个三轮车拉去码头就行了,到岛上也不怕,他已经跟营里说好接车用了,提前打个电话就行。
之后,他们就花了一百四十块钱和一张自行车票,买了辆凤凰牌的自行车,不带大杠的那种,因为她一米六出头的个子驾驭不了二八大杠。
又买了花了三十二块钱,买了台红灯牌的半导体收音机,她在家实在无聊,听听收音机解闷。
然后,就是要了一块手表。
陆砚泽有一块部队给配的,但他上班就戴走了,她不会看太阳辨时间,在家知道不了确切时间点,有了手表可以计划着时间做一些事。
他的那块是全钢银色的,款式简单大气,很配他的气质,林早早想要跟他手腕上相似的,想跟他的正好能凑成情侣款。
那样的女士的,表盘更小,表带更细,更精致,问售货员:“这一款怎么卖的?”
“梅花牌的,一百二十八块,钻石牌的一百二十五块,都要票,你看你要哪块?”
“钻石的。”
不是因为便宜了三块钱,而是因为,结婚了没有大钻戒,有个钻石手表也不错。
她戴在手腕上给陆砚泽看,“怎么样?”
“好看,就是媳妇儿,这个表带容易夹汗毛夹肉,你要不要看看皮带子的。”陆砚泽以过来人的身份讲道,他左手腕戴表的一圈汗毛都被夹掉了。
“我没汗毛,也没多少肉。”林早早摸摸自己胳膊说。
“可肉迟早会长出来,不过,以你喜欢为准。”
“嗯!”
最终还是拿下了钻石牌银亮的手表,之后还跟陆砚泽的比了比,越看越喜欢。
不过是暂时的,将来不久她就不戴在手腕上了,因为是真的夹肉。
买完手表,路过卖鞋的,陆砚泽非得给她买鞋子,还想每样来两双。
这个败家爷们、散财童子,今后他口袋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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